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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政协秘书长杨懂向在坐的“两会”委员诉起了“苦”,称去年陈绍基案发后,省政协遇到“历史上最困难”的时期,“有些人把政协看成‘瘟疫’似的,躲得远远的”,不愿参加政协活动。(《广州日报》1月31日)
确实,地方政协主席从去年到目前接二连三出事:山东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25日一审公开审理了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受贿案(新华网1月25日)。同日《广州日报》报道,汕头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方海顺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此前,山东省政协原主席孙淑义被免职并被撤销委员资格,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贵州政协主席黄瑶也在2009年4月和11月分别被免职。
不少网友发出“政协主席为何接二连三出事”的疑问。
但需要澄清的是,这些省及地属政协主席尽管均倒在政协主席岗位上,却不是因政协岗位而倒,可以说与政协关系不大。如陈绍基的问题是出在广东省委副书记、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任上;而黄瑶“出事”于任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委书记期间;孙淑义“出事”在任济南市委书记时;孙善武则出在他利用担任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家人共收受9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9万元。
一些地方政协主席陆续“出事”,确实向公众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何他们作案在出任政协主席之前的党政主管岗位,却迟至政协岗位上才倒台?
客观而言,时下查处手执生杀大权的贪官的难度相对大一些,这类贪官暴露起来也会慢一些。但一旦挪位或退居二线或退休后,少了权力这把遮挡伞,其贪腐面目可能会更容易暴露一些。假若要对这些地方政协主席“出事”吸取教训,防止贪腐侥幸心理的萌生是十分重要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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