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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建筑就要这样开放利用

发稿时间:2019-12-07 14:37:00 来源: 光明日报客户端

  12月5-6日,第七次全国文物保护工程会在杭州举行。此次会议距离第六次全国文物保护工程会,已有五年时间。会议分析了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总结近五年文物保护工程成果,交流分享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

  文物建筑开放利用是文物合理利用的一个重要方向。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文物建筑开放利用的功能、形式、途径和方法,精品案例层出不穷,取得了丰硕成果。

  工程会上,国家文物局首次对外发布《文物建筑开放利用案例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向社会和公众倡导正确的文物保护理念,推介正确的开放利用方法,并积极鼓励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和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进一步加大文物建筑开放力度。

  我国建筑遗产数量多,类型多样。据介绍,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计5058处,其中列入古建筑216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943处,建筑类文物占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总量的61.39%。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76万余处文物点中,建筑类约26万余处,也占总量的34.21%。我国古建筑既包括故宫这样具有极高历史与艺术价值的明清两朝皇家宫殿,也包括西递、宏村等仍在使用中的乡土聚落类型的文物古建筑群、民居。近现代建筑的既有上海的高层办公楼酒店,也有乡村学校。各类文物建筑的保存环境、管理现状、产权人及使用人,以及地方经济水平,都存在很大差异。

  2017年,国家文物局发布了《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鼓励文物建筑采取不同形式对公众开放,强调文物建筑开放利用的社会性和公益性,明确了文物建筑开放利用的一般条件和要求。《导则》的出台,从理念和技术层面为各地文物建筑开放利用提供了引导和途径。

  由于《导则》的内容相对比较简约,而各地文物建筑利用情况差距较大,为更为深入细致的推进文物建筑的开放利用工作,2017年,在《导则》的基础上,国家文物局组织编写《指南》,以开放条件、功能适宜、价值阐释、业态选择、社会服务、工程技术、运营管理等七大要素为纲领,选取各地文物建筑开放的优秀案例和典型做法40余处,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解读,一方面便于社会各界理解和使用《导则》,另一方面也希望借助《指南》推动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经验和模式的复制推广。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表示,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在文物建筑开放利用方面持续发力,继续发现、培育一批可推广复制的案例,推动各地积极开展文物建筑开放工作,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李韵)

责任编辑:田昕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