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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准贫困县的困惑与希冀

发稿时间:2018-09-10 07:50:00 来源: 黄河新闻网

  当前发展面临的困难

  综合以上数据分析,黎城县比贫困县还要贫困,是真正意义的非贫困县中的贫困县。

  (一)原因分析:一是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对黎城县地方收入调节影响很大。改革开放后,黎城县也想靠工业大发展扭转县财政困境。新建了西仵工业园区,引进了铁厂、玻璃厂、煤焦厂、粉末冶金等十多家工业企业。但企业上缴的税收比例和黎城这个困难县应享受的国家支持政策不一致,75%上缴中央,黎城财政更加困难。二是黎城县属无煤县,在煤碳经济一路“狂奔”年代落下步伐。上世纪90年代,晋煤外运收费是县财政的一项主要收入。2007年,上级取消了赵店桥收费站;2014年,又撤销了东阳关收费站,对县财政收入是个很大的影响,高峰期影响县级财政收入500—600万元。三是黎城县享受不到贫困县政策。由于上级很多政策针对贫困县,我们这个实际困难县无缘享受贫困县的优惠待遇。如,争取项目很难,即使争取到了,必须地方财政配套至少30%自筹资金,多的达到60%。比如:2017年黎城一中综合楼及操场项目,上级支持1000多万元,黎城需配套1500万元,自筹比例达到60%。如此,给保干部职工吃饭还很困难的县财政无疑是雪上加霜、难上加难。

  (二)财政影响:我县虽为“摘帽县”,但与尚未“摘帽”的邻近贫困县相比,一是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差距巨大,近几年差距均在2亿元以上;二是各项社保、教育、民政等政策配套比例明显高于贫困县,多数资金配套比例是贫困县的2倍。如义务教育经费,我县配套比例为12%,贫困县则为6%。据测算,政策性配套资金每年较贫困县多配套近5000万元;三是政策项目向贫困县倾斜,特别是交通、水利、民政等民生项目,我县每年少享受各项政策红利近5000万元。仅此三项,我县每年少得各级资金近3亿元。导致的影响有三个方面:一是财政缺口大。年初预算无法安排,就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来看,我县目前可用财力测算为6.1亿元,而部门为保障基本工作运转申报的各项资金高达18.8亿元,缺口资金12.7亿元,致使好多工作没法正常开展;二是保障力度弱。教育、卫生、保障性住房、市政建设等各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三是调控作用差。各项产业扶持政策无力投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基本不能发挥。

  (三)扶贫压力:一是贫困发生率高。黎城县贫困人口6722人,贫困发生率4.87%,在长治市非贫困县中最高,甚至超过贫困县沁源县0.37个百分点。二是享受扶贫资金少。2015-2017年上级拨付黎城县扶贫资金共计0.26亿,平顺县是黎城县的9.5倍;壶关县是黎城县的10.9倍;武乡县是黎城县的9.27倍;沁县是黎城县的7.04倍;沁源县是黎城县的1.8倍。三是人均可用财力有限。从贫困人口平均数来看,黎城县人均1145.4元,平顺县是黎城县的1.9倍,壶关县是黎城县的1.43倍,武乡县是黎城县的2.24倍,沁县是黎城县的2.18倍,沁源县是黎城县的1.88倍。

  综上,单靠黎城自身的力量要想在条件差、底子薄的基础上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富民强县,是十分困难的事。

责任编辑: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