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论诗,惯以“气”为核心枢纽。刘克庄在《刘圻父诗序》中明言秉承曹丕《典论·论文》“文以气为主”之旨,卫宗武亦继其说,强调“诗亦然”,将“气”确立为诗文创作的根本内核。宋人结合宋代诗学的独特语境与理学思想的时代浸润,为传统“气”论赋予了全新的理论内涵与批评实践价值,“气韵”“气骨”“气格”等衍生范畴随之成为宋代诗学批评体系中的核心要义。陈善《扪虱新话》更是直截了当地将诗文工拙系于“气”之盛衰:“文章以气韵为主,气韵不足,虽有辞藻,要非佳作也。”其所言“文章”,兼括诗与文,在他看来,诗文能否跻身佳作之列,关键在于内在“气”的充盈与否,外在辞藻不过是次要点缀,这一认知,终成有宋一代诗学的共识。
宋人以“气”论诗的传统,根植于其对世界本体的哲学认知。在宋代哲学语境中,“气”是构成天地万物的基本要素,不同学派虽对“气”与“理”的关系认知各异,却均认可“气”的本源意义。在宋人看来,人之性情、贤愚、善恶,皆由禀赋之气的差异所决定,“凡人能言语、动作、思虑,营为皆气也”(《朱子语类》)。气的禀赋偏正、盛衰,直接影响文人的为文作诗之道,是以宋人多将诗文视为“气”的外在物化产物。北宋苏辙率先明言“以为文者,气之所形”(《上枢密韩太尉书》),明确诗文乃气的具象化呈现;南宋卫宗武直接呼应其说,进一步强化“气”对文之高下的决定性作用;张元幹则将气的来源上溯至天地自然,指出诗文乃天地之气聚于胸中、激荡而出的产物;真德秀更以“元气”释圣人之文,将气与道德本体相连。四人之说,虽各有侧重,却内在理路贯通,共同夯实了宋代“气本论文学观”的理论根基。在此基础上,宋代诗论逐渐形成两大鲜明倾向:其一,将诗歌创作技法与“气”的运化紧密关联;其二,以作者之“气”为核心,评判诗文的格调与价值。
宋人论诗,虽不乏对创作技法的细致探讨,却始终未陷入“技法本位”的桎梏,而是以“气”为纲,统摄各类创作技巧。江西诗派标举“夺胎换骨”“点铁成金”的诗学主张,从其诗学批评与创作实践来看,其核心要义实则指向“炼字”,而“炼字”的深层本质,正是“炼气”。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中“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一联,江西诗派代表文论家吴可在《藏海诗话》中评曰:“‘没’若作‘波’字,则失一篇之意。如鸥之出没万里,浩荡而去,其气可知。”吴氏以杜诗为证,揭示了“炼字”之所以能达成“夺胎换骨”的艺术效果,核心正在于一字之炼可收聚、运化文气,此即“炼气”的本质所在。南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四十七)引释惠洪《天厨禁脔》论黄庭坚作诗,亦循此理。胡氏认为,黄庭坚作诗,常刻意以仄声字替代律诗中本该用平声的字,打破常规平仄的圆熟之态,其目的绝非刻意求奇,而是为了“炼气”——通过平仄的拗折变化,矫正诗文气脉的柔靡之弊,造就刚健峭拔、挺然不群的气格。可见,以“气”统摄诗歌技法,并非个别人的见解,而是宋代诗学的流行共识,黄庭坚所概括的“进技以道”,正是对这一共识的精准提炼。而这种“技法为炼气服务”的诗学主张,无疑是曹丕《典论·论文》“文以气为主”核心观点在宋代诗论中的重要理论转化与实践延伸。
苏辙在《上枢密韩太尉书》中亦言:“然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致。”这并非否定后天学习的意义,而是强调:诗文的精妙并非单纯依靠技法习得所能达成,而内在之气的充盈,却可通过后天涵养实现,且气的涵养,在创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决定性作用。李石进一步以孟子与司马迁为例,否定单纯的文学技法对创作的主导意义,强调养气乃是诗文创作的根本。陆游所言“工夫在诗外”,实则与苏辙、李石之论一脉相承,明确表达了诗作的工巧与否,根本依赖于作者内在之气的涵养,而非外在技法的雕琢。吕本中评论曾几之诗时亦云:“治择工夫已胜,而波澜尚未阔;欲波澜之阔,须令规模宏放,以涵养吾气而后可。”在吕本中看来,曾几之诗虽在文辞修饰、字句锤炼上已臻纯熟,却缺乏雄浑壮阔的气象,其根本原因在于气的不足,唯有通过涵养自身之气,方能拓宽诗的格局,造就波澜壮阔的艺术境界。
宋人的这些论点,共同促成了唐宋诗学的根本性转变,改变了文学评判的价值尺度。自魏晋文学自觉直至唐代,工巧的形式、高华的气象与浑融的意境,始终是衡量文学价值的核心标准;而随着宋代以气论诗传统的盛行,这一审美标准被逐渐否定,取而代之的是“文以载道”的全新价值准绳——这一转变,正是曹丕“气”论在宋代诗学中理论转化的深层体现。
周敦颐标举的“文以载道”,乃是宋儒论诗的核心纲领。他在《通书·文辞》中言:“文所以载道也,轮辕饰而人弗庸,徒饰也。况虚车乎?”在周敦颐看来,修辞藻饰如同车轮车辕的装饰,若不能承载“道”的内涵,再多的修饰也只是无用的点缀,更遑论那些毫无内涵的“虚车”之作。他虽承认修辞的辅助意义,却明确将“载道”视为诗文的根本目的,这一主张迅速得到后世理学家的广泛响应。相较于周敦颐的温和,朱熹认为,唯有“志之所向”——即“道”的内涵,才是文学批评的唯一标准。朱熹所言的“志”,在叶适那里得到了更为明确的阐释,即“关政教”:叶适主张,诗文若不能关乎政教、裨益世道,即便艺术上再工巧,也“虽工无益”。至此,宋代诗学的评判标准彻底从审美转向政教,魏晋至唐代一直备受重视的文学形式之美被逐渐抛弃,反映政教伦理、承载道德内涵的诗歌内容,成为宋人最为看重的核心价值。
宋人坚信,诗歌的好坏取决于作者之气,而这一“气”的内涵,首先指向诗人的人格情操与道德修养。李纲在《道乡邹公文集序》中曰:“士之养气刚大,塞乎天壤,忘利害而外生死,胸中超然,则发为文章,自其胸襟流出。”李纲所言“气”,与孟子所言“浩然之气”一脉相承,特指个体所秉持的刚正贞烈、超然物外的人格品格。他以韩愈文章为例,直言韩愈之文之所以千古传诵,虽与“务去陈言”的语言锤炼有关,但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操履坚正,以养气为之本”——韩愈文章中充盈的仁义之气,正是其刚正人格的自然流露,也是其文章感人至深的核心所在。陆游在《方德亨诗集序》中亦持相近见解:“诗岂易言哉……有才矣,气不足以御之,淫于富贵,移于贫贱,得不偿失,荣不盖愧,诗由此出,而欲追古人之逸驾,讵可得哉?”在陆游看来,诗的创作固然需要才学,但更受制于作者之气:唯有人格光大、品行端正,气脉充盈且不为外物所移,方能驾驭才学,写出可追步古人的佳作;若气格卑弱,即便有才,其诗作也终将流于俗弊,难以达到高远境界。
除此之外,宋代诗论中的“气”,还蕴含着儒家诗教传统中“志”的内涵——宋人论诗,始终远绍《诗经》风雅传统,援引儒家诗教理念,以矫正晚唐诗风的柔靡流弊。范仲淹在《唐异诗序》中批评五代以来的诗风:“五代已还,斯文大剥……仰不主乎规谏,俯不主乎劝诫,抱郑卫之奏,责夔旷之赏。”在范仲淹看来,晚唐五代诗文之所以“气韵甚卑”“气弱格卑”,核心在于其背离了儒家诗教的“规谏”“劝诫”之旨,沦为无病呻吟的靡靡之音。他主张诗歌应回归政教功能,并将这一理念贯彻于自身创作之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志向,正是《毛诗序》以来儒家重政教、重讽喻的诗学精神的生动延续。黄庭坚亦十分重视诗歌的“载道”功能,在他看来,诗歌不仅是抒情言志的载体,更是探求儒家之道的重要方式,作诗的根本,在于深耕儒家经术、践行儒家伦理,这与儒家诗教“文以载道”的一贯主张高度契合。
宋代儒学复兴,士人阶层普遍重视道德修养与心性涵养,“养气”随之成为士人精神生活的核心话题之一。加之宋代文论家普遍认可诗人之“气”对作品优劣的决定性作用,“养气”自然成为诗歌创作的核心工夫。宋人“养气”的工夫论,主要取资于思孟学派,尤其推崇孟子的“养气说”。《孟子·公孙丑上》提出“志者,气之帅也”,明确主张“志”为“气”的统帅,“志”立则“气”存。宋人继承这一观点并进一步丰富了“志”与“气”的关系内涵。朱熹言:“志正而气自完,气完而志益正”,明确揭示了“志”与“气”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心中之志端正,方能涵养充盈之“气”;而气脉充盈,又能进一步护持心志、坚定志向。这一认知,直接促成了诗歌创作中“持志养气”说的提出与发展。
“气”作为中国传统哲学的元范畴,始终是后世阐释世界本体、探寻事物规律的重要理论资源。宋人立足时代语境,取资于传统“气”论,构建起自身的世界观,并将这一认知延伸至文学领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气本论文学观”。他们强调“气”所蕴含的人格道德内涵,重视其政教伦理指向,将诗文的价值高下与作者之“气”的盛衰、偏正紧密相连,进而引出“持志养气”的创作工夫论。宋代诗学对曹丕《典论·论文》“气”论的继承与转化,不仅促成了唐宋诗学的根本性转变,更打破了前代诗学的审美格局,最终构建起别开生面、独具特质的宋代诗学体系,为中国古代文论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作者:文晨熹 多洛肯,分别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西北民族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